给高龄女性助孕的建议

作者/优孕baby
2020-11-27 前往美国

来源/优孕行

中国医师协会生殖医学专业委员会2017年发布《高龄女性不孕诊治指南》,对高龄女性不孕诊治提出以下建议。

u=1672270024,2322107630&fm=26&gp=0.jpg

1、积极评估生育力。对年龄>35岁且连续6个月或更短时间尝试妊娠失败者,宜积极评估和进行治疗;特别是年龄>40岁的患者,应立即进行积极评估和治疗。评估内容包括年龄、基础性激素、血清抗苗勒管激素(AMH)和抑制素B(NH-B)检测、影像学检查及卵巢刺激试验等等。

2、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技术(IVF-ET,俗称一代试管婴儿)比单精子卵胞浆内显微注射(ICSl,俗称二代试管婴儿)更经济。在排除严重畸形精子症、少精子症、弱精子症和梗阻性无精子症等男性不育因素的情况下,ICSl不能改善高龄女性辅助生殖的结局,且相同周期下ICSI费用更高,选择VF-ET助孕更经济。年龄>35的女性,如果试孕6个月以上未成功,应进行检查并接受助孕治疗;年龄>40岁的女性,生育力已接近衰竭,宜直接使用体外受精-胚胎移植技术治疗。

3、根据预后和年龄选择胚胎移植数目。预后良好的35~37岁女性,宜选择单胚胎移植,以降低多胎妊娠率和母婴并发症;预后不佳或年龄大于37岁的女性,在不违反地方法规的前提下可考虑双胚胎移植,但需了解多胎妊娠和母婴并发症的发生风险。

4、根据意愿选择黄体支持的用药途径。在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过程中,取卵可能会导致黄体功能不良。为了提高妊娠率、降低流产率,患者需通过口服、肌内注射、经阴道给药途径等补充黄体酮,即黄体支持。对接受辅助生殖治疗的高龄女性而言,黄体支持的不同用药途径不影响临床妊娠率、持续妊娠率、流产率、多胎妊娠率、活产率,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。

5、治疗基础疾病。高龄女性助孕前,应及时处理代谢异常等内科疾病。

(1)
(0)

上一篇:高龄女性备孕需要做哪些生育力检查?

下一篇:基础体温监测排卵可靠吗?